廣東自學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左右就能公布了,今年廣東省上半年自考成績預計會在5月份公布,下半年10月份的自考成績預計在考試結束后35天左右公布。
廣東自考成績公布后,考生可以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(tǒng)查詢合格成績,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詢全部考試成績,具體安排請留意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相關信息。
考生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異議的,須持本人身份證、準考證,向參加考試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復查申請,具體時間、地點等安排由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,當次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績復查申請。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答題有無漏評、漏記分、錯記分、加錯分,評分標準、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。
目前廣東自考一年可以考三次,分別為1月、4月、10月。每次最多可以報考4門課程。自考是一種自主學習的過程,只有親身體驗過,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學習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終勝出者(畢業(yè))。自考文憑國家承認,電子注冊的,是含金量很高的成人教育形式。
曾經對自考成績有效期有過規(guī)定:單科成績8年有效。但是,自考單科成績8年有效并不是硬性規(guī)定,目前已經執(zhí)行自考成績8年有效期的的省市有:黑龍江、陜西、江西、遼寧、河南等。
對新考生和老考生在執(zhí)行的時候,是有區(qū)分的,對老考生單科合格成績是從當?shù)厥?zhí)行八年有效的期限開始算,往后順推八年,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證的日期。